2017年4月25日 星期二

號外 : 公共年金釋疑


在接續上一篇之前, 政府推出安老的年金計劃,茲先就此寫寫:

本月初(410)政府宣布推出公共年金計劃,政府稱其內部回報率約有4厘,如此則每月約得$5800(以男性為例,下同)終身派發,而年金率因而稱有接近7厘。公布概略情況之後,各界評價不一,不過,在各種對此公共年金計劃批評的論述中,不少是存在着謬誤,故筆者仔細核算,把所得的結果述說如後。



1.      某保險業界人士受訪時謂,「投保人若30歲起,每月供約900元,到65歲總保費為約40萬元,在複式效應下,其後終身派發的每月年金為5,800元,等同公共年金的效果……由於總保費僅為40萬元,投保人一年則收取約7萬元,意味6年時間已經取回成本;相反公共年金保費為100萬元,約14年時間才能回本



實際上,這說法是混淆了金錢的時間值。即不同時間的同一筆金額,價值並不相同。公共年金派發的是現時的5800元,而這計劃所派的則為「35年後」的5800元,可想而知價值低得多厲害? 而又想想,當收到每年約7萬元的時候,所繳的保費是「35年來所繳付的40萬元」,其價值又是比此際的40萬大得多! 以「過往的」40萬元來和「現時的」7萬元直接做除數,來得出6年回本的結論,若非這「營運總監」數學真的差勁,莫非是故意引導?若真實計算該5800元貶抑後的價值,其實也是需十多年才回本,這一算之下,該私營年金並不比公共年金優勝。事實上,若同樣以年金計劃而言,公共年金因為省卻中間的牟利,大致應會比私營計劃回報佳。



2.      另一些人士認為,由於公共年金在投保者不太長壽而身故後,上限是只可獲保費105%的金額,故而計算出約領取15年後,總額大約已是此數,若活不過80歲,回報就會比做定期還低,大約只有0.65厘,甚至有說政府這時由內部回報率得到的尚存值40萬就會袋袋平安了! 這計算本身沒有錯,但卻犯了「以偏蓋全」,不理會保險計算的是一個群體樣本的數,而非單是一個人的數。事實是,公共年金保證派發至每個參與人壽終,如果有人袋袋平安,那人不是政府,而是比平均壽算長命的那些人!是短命者補貼長命者而已。以筆者計得,若真正取得4%回報率而過身,大約要87歲,這就是受保機構對將來香港男士的平均壽算的估計。



3.      再而,也有論者謂,政府聲稱可以派出近7厘,卻原來是連本一起派出,到15年後,本便會派盡,說這又是一種語言偽術,那寧可投資於港燈一類收息股,每年純收息也有6厘,收了15年後,股本還實實在在擁有着,不會變成零啊!

首先政府所用的詞是「年金率」7厘而不是回報率,這名詞沒有誤導,確實是每年派出現金除以保費的意思。如果不明白,就可用供樓的每月供款額作類比,這供款額也不是全部給銀行,有部份也是用來攤還業主的欠款,同理政府「供款」給你,部份也是攤還它「欠」你的款項而已。



保本方面,筆者不反對如投放於別的工具,回報是可以更好,不過,用年金和其他投資品比較,是漠視了彼此是屬於不同風險的工具:

公共年金是

                            i.                保本

                          ii.                有保證的回報率

                        iii.                有極低的系統性或機構風險

而高息股投資是

                            i.                不保本,總回報在變現時可能虧損

                          ii.                息率並不保證,可能因經營情況而改變

                        iii.                機構風險定必較高



大致上,退休人士都是應投放於保本的資產為主,所以年金回報以其風險來說,並不苛刻。



總結而言,公共年金釐定的回報率算是合理,並不是如所列論述般虛偽,對不擅投資的人不失為好的選擇。不少退休準備不足的人其實也擔憂「最怕命太長」,這年金就正可作為怕命太長的人的最佳「保險」,故此,筆者也贊成略有資產者分撥一部份資本在公共年金上。

2017年2月22日 星期三

1.4 為何即使投資了真正「基金」,損手仍然大有人在?


上篇講到,被「基金」這名稱誤導以致購入了其他種類投資產品的人如何蒙受損失,但即使買入的真是基金,損手仍是常見。當然人們不會不明白,投資是可賺可蝕,但基金已屬由專家打理,正面回報的機會理應比較大,但觸目所見,卻是損失或低於平均數表現的情況甚多,理由何在?



剛巧今日報章報導了一個調查,是關於香港的理財顧問對於轉為「費用制」的看持,所謂「費用制」,即是收的是客戶給的服務費,和所推薦的基金品種無關,換句話說,香港現時並非費用制,理財顧問的收入,並非由客戶那兒賺取,而是由成功銷售給人客基金時賺取


香港的理財顧問認為費用制有利客戶投資回報,但因為怕失去收入,仍然傾向採用佣金制收費模式。

市場早已詬病,本港理財顧問向客戶推薦投資工具時通常推介回佣多的基金,而非最適合客戶或表現最好的基金。英國已禁止理財顧問在銷售投資產品時收取回佣,而是轉用由客戶支付顧問費的收費模式,澳洲及歐盟亦有類似安排……

調查顯示,受訪132位理財顧問中,39%認為由佣金制轉做費用制對理財服務收入會有負面影響,雖然63%贊同費用制可增加客戶的信任……在佣金制下,理財顧問要經常叫人買賣基金才收到佣,炒來炒去容易輸,客戶開始不信任顧問……


由此可以看到,買入基金者之所以有很大比例損手或是感到回報達不上平均數,皆因首先他們必定是無能力自行選擇基金的人,於是他們總得靠類似理財顧問的人,然而理財顧問卻不是以客戶的利益為先,而是更着眼於推薦何種基金會有更高佣金,或更着眼於建議客戶更換基金以得到多些次數的佣金,這都會令到損失的機會大增,損失的情況有這幾方面:

1.      高的佣金不用問都是羊毛出自羊身上,這些基金的每年抽取客戶的費用相應會較高,蠶食利潤。

2.      高佣金無疑是因基金銷情不理想而用之法,而為何銷情不理想,也不講自明了吧?

3.      無必要的更換基金的話,所多付的贖回費及認購費也會不斷蠶食利潤。

筆者在和朋友談論其個案時,都會發現上述情況的例子,例如在能源價格大跌前被遊說買入能源基金,人民幣升至高位時被勸買入人民幣計價基金等。結果,本來想靠專業人士的判斷以彌補自己不足的做法,卻落得被找着數的下場。在香港仍未改轅易轍,跟隨歐美禁止佣金制之前,要想由諮詢中得到中肯的指示,無異與虎謀皮!

由以上幾篇的總總,大家應該知道,即使是有自知之明也不貪心,只想做個放心交托專家賺取不誇張回報的投資者,也很難所托得人!

那可以怎辦?這就是本網誌的主旨:「一個人的基金」的由來,既然妄自投資的人多半蝕本收場,保守的買基金人士又多所托非人,不如就索性學習知識,自行管理自己的錢,然而這不是需要很專門的知識嗎?如果等閒人都可以做到,又何以基金經理都薪高祿厚呢?

這是因為我們都被灌輸了投資理財應該是很複雜這種觀念,也因為見到太多因投資而損失慘重所以不想踏出這一步,又或是見因投機賭博成癮而不能自拔,故視投資為洪水猛獸不去設法理解而已。

筆者個人有豐富的證券投資經驗,可以說的是,形成「一個人的基金」的過程並不複雜,要用的數學不外乎加減乘除百份比。下篇開始,我會逐步說明營運的準備工作和過程會是怎樣。


2017年1月16日 星期一

1.3 你購置的真的是「基金」嗎?


上篇提到,就算是有自知之明,想把金錢交托給專才管理,或獲取建議,此中問題多多,包括:無能力自行挑選基金、無能力辨認提議者的建議是否合理、及香港是從沒有「客觀持平」的中介人,全是有利益衝突嫌疑等。續數下法,有

五.   筆者常收到朋友的詢問,是類似:

一份基金一年多,月供XXX元,當時那職員說只需要供3就可以不用再 / 拿回本金,但現在發覺現在拿就剩下好少….


3年前找XXX經紀做份基金當時我說明一定要在第6年全部錢取回經記說無問題的就做一份6年期每月供XXX少要供3,當時我接受,但今日就發基金有問題我就詢問XXX她說我基金25年期的

可是從上回所提過的基金的意思,似乎不應該發生以上問題? 我再由投資者教育中心所主理的「錢家有道」網站,引用對基金這名詞的解釋是:

當你投資於基金產品,你所投資的資金會跟其他投資者的資金匯集一起,並分散投資於不同的資產或項目上,例如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其他資產。基金經理決定基金投資於那些資產或項目,而投資者則按投資金額擁有基金的部分權益。

基金一般最少要持有幾十隻股票或其他證券,有助分散投資風險。視乎基金的投資目標及投資策略,有些基金的風險程度會較高,有些則風險相對較低。

另外,你應留意投資基金需要支付費用,例如首次認購費、管理年費、轉換費。」

這也是一般人如果被問基金是什麼,都會有以上的印象。

雖然基金都會各自有自己的條款,但就一定不會限制持有人何時不可拿回全數資金(基金價格有機會下跌這當然可理解),基金單位也可以以按月供款購入,但卻不應限定至少要供多少年(部份基金在非常時期是會暫停贖回,但這是很罕有及很不得已的情形),那麼大家應該清楚,以上的個案中,所涉及的並不是真正的基金,而是另外一些金融產品,那麼為什麼個案中的事主,都稱他們購置了基金呢?

其實如果他們肯細閱產品的章程,(但也須他們有能力了解)應發覺他們並非購置着基金,就算是有涉入基金,他們的供款也不是直接買入基金,而是一個金融產品。事主稱為基金,大概是因為經紀在推介中是一向這樣稱呼它,也可能是事主有所偏聽,仍然認為自己是購置着基金。

總結這點是:基金這詞語往往使用得非常廣泛,使一些不是基金的金融產品誤導為基金。原本有自知之明想藉基金專才管理資金的人士,所投放的產品根本並不是這一回事。這常常產生出兩種結果,一是事主因事無法維持,或不想擴大損失而中斷供款,因而大比例損失所放的資金,二是無奈維持供款至所需年期,在賬面上雖叫做沒有本金損失,但就損失了原該投放在基金中的較高收益,並且原本想動用該筆錢的日子,也因不能動用而失去預算了。

回想上篇所講,香港是不可能有不寄托在金融機構的中介人,那麼他們多些用基金這詞語去推介對公司或是他們本身都帶來更高佣金、分紅的產品,想來根本是理所當然的啊!

而我可以給有意購置基金的人士的提醒:問清楚是否有一定的年期的繳款要求?是否在期間中斷就會損失大比例的本金(例如損失四成) 若獲得的答案並不清晰,則切勿下決定。大家若有個案有疑惑,不妨在此留言討論。

不過,透過中介人推介,真正購置着(或月供着)基金的人士仍是有的,而他們中不少人的損失又是如何導致的呢,下篇再論。

2017年1月10日 星期二

1.2 保守的你,為何也蒙受損失?


如上篇所言,不少人因過份冒進而損失,然而,不投資金融產品的55%人士,加上有投資的人士中的三分一期望回報較低者,即15%,合共70%之眾,又能否很安穩地儲積資金呢? 據我所知,也是問題多多的! 且看:

一.  70%中,已知有23%的人是月光族甚至是入不敷支的,那當然談不上儲積,那就另篇再談。

二.  即有22%的人是有盈餘而不投資金融產品。

三.  另有15%的人是只帶着低回報的期望作投資。

由於二及三的共37%的人都可算較有自知之明而保守,他們是無法自行作投資決定。在現代社會,一般的意見是他們應該去經專人做一些風險分析及為其作一些建議,或是去光顧基金,讓基金經理替他們營運積蓄。他們也可能甚麼也不做,順其自然地閒置所儲的金錢。但據我所知,他們損失的機會也不少!為什麼呢?

基金是什麼?

既然有需要時可以託付於基金,為何這網誌提出要自行照料「一個人的基金」?大家理解的基金,應該是一群人把錢交給專家營運,而專家就收取某百份比的酬金,可算是兩皆有利的。

但這其中有幾個嚴重的問題:

一.  時至今日,基金的種類五花八門,可依不同機構品牌分,可依不同地域分,也可依不同主題分,以上不擅投資的人,根本難有能力自行選取基金。

二.  於是,他們通常仰賴一些服務人員的建議去選。這些服務人員可能來自:

甲、他們存放儲蓄的銀行;

乙、他們一向光顧的保險中介人;

丙、一些金融機構的理財顧問等等;

以上的人所給的建議,大家自問也應沒有什麼能力去詢問或懷疑他們的建議是否確有所據,豈不是個問題?

三.  通常以上人士,都有香港監管當局認可的牌照,所以嚴重損害客戶的行為,他們理應不敢犯,但由於基金表現都以年計,表現失準也不宜歸咎於中介,所以建議好壞便可說是相當視乎中介人的客觀持平程度。

四.  令人震驚的是:根據我所查知,在香港是從來沒有「客觀持平」的中介人的!為何這樣說?因為每一類的中介人,都有「利益衝突」的嫌疑!原來在香港,獨立的個人是沒有可能得到一個可容許他作投資建議的牌照的,所有這些牌照,都是授給金融機構,中介人從屬於一個有這類牌照的機構,就可以提出投資建議。名義上這令人放心中介人的操守,因為這人一定有背後的機構監察,但另一方面,他無形中便須看重該機構的「利益」,即機構的利潤,多於客戶的利潤。

就此,筆者曾去信「投資者教育中心」,得到的確實回覆是:

根據我們的了解,香港市場似乎沒有不從屬於任何金融機構及按個案收費的財務策劃顧問。 你可以考慮聯絡證券經紀公司及保險經紀公司,這些公司並不從屬於個別金融產品發行機構 但仍透過銷售金融產品獲得利益。一般而言,經紀公司不會向客戶收取費用,而是以銷售金融產品的佣金作為收入。了解金融中介人所獲得的利益,有助你評估有關因素會否影響中介人向你提 供的產品建議

這頗令人明白,為何即使購置基金,我們聽聞到的損失的人士總有不少?

其實尚有另外的嚴重問題,和就以上情況,有朋友向我反映的一些例子,則在下篇再述。

2017年1月6日 星期五

1.1 你覺得你在處理金錢方面能力好嗎?


在往下說之前,我想大家先問問自己這個問題:「你覺得你在處理金錢方面能力好嗎?」答覆和一般問卷相似:可以分五級由「很理想、理想、平平、不理想和極不理想」我應該無法好像一個講座般點算每個回覆的人次?(如果大家可以留言報一下,這就更好),不過,答案也許不是太難猜到,下面就可一一道來:

根據2014年一份由投資者教育中心所做的「 金融理財及借貸的知識、態度與行為」的調查,我找到的一些有趣之處是:

1.      1829 3049的年齡層,至少77%的人是月入有盈餘的,即其餘二十多%是月光族甚至負債。

2.      在他們當中,有自動自覺用具體行動到去達成一些財務目標的只有42%,即有58%的人是「順其自然」的去使用或保留金錢。

3.      同時,有投資金融產品的有45%, 沒有的佔55%,情況和第2點吻合,大致上可視作:有具體行動的幾乎會投資金融產品。

4.      分析得之,只有15%的人可稱為理財有道型,其餘85%,儘管情況也有優劣,可以說對處理金錢不算精明。

5.      可是,卻33%的有投資的人士期望每年可獲得超過20%的回報,另有32%的人士期望有10%20%的年回報。

6.      52%的香港市民流動資產少於10萬元,40%50100萬元之間。

由以上可以看出,大家能保持有盈餘是問題不大,有數十萬金額積蓄也為數不少。但大致就未必有意識和知識去善用。而綜合第3, 4點應可知道,該45%有投資金融產品的人中,就包括了該15%(佔三分一)的「理財有道型」人士,即是有另30%(佔三分二)的「不精明人士」

而恰巧,在第5點中,有投資人士中,又是有三分一是期望有很高(>20%)回報,三分一中等回報(10~20%), 三分一低回報(0-10%),,那麼,「理財有道型」人士,就應該是期望高回報那三分一吧?

依我看,卻正正不是。且看股神巴菲特投資旗艦巴郡,年平均回報「只是」19.7%,所以,基於風險和回報往往相稱,「理財有道型」人士,就絕不會把期望回報訂得太高。反而,「貪婪」又無自知之明的,才會把期望訂得很高。

這也頗符合一些民間智慧云:有七成的小投資者都是輸錢的。所以,文章標題那問題,我也會估計,有六至七人是會說不理想以致極不理想的。

綜觀以上,這篇章可以總結為:

大多數人處理金錢方面表現不理想,一是沒有想過為財務目標做出努力;即使有,卻不自知地訂了一個現實上不大可能達成的高回報目標;再而,又沒有去認識其中的學問,故而招至損失。

但,那些「順其自然」或很知足、期望「低回報」的人,以我所知,竟也可能會損失不少,又是何解呢?這就留待下篇再論。

2017年1月1日 星期日

StevenSir : 一個人的基金 - 第一話

這是筆者StevenSir關於財金方面的心得交流及分享的網誌,因應許久以前其他話題的網誌於2017年元旦重開,故把屬此範圍的貼文發布於此。

一直以來,身邊不少親朋都在理財方面充滿疑難,但這些問題,又不能像病人問醫生般容易得到中肯的意見和幫助,可能筆者工餘時,總算在這個範圍涉獵得較多和長時間,故此,把零散的經驗,統整在一個網誌裏,應該可以助人助己。這網誌的目標是本此而行。

中心思想:
我們每個人的資產,都可以視之為只屬於「一個人」的基金。每個人自成年始,便須學懂管理此「基金」。 故因以為博名

由此,希望其他能尋到這裏來的朋友,若有理財問題提出討論,也無任歡迎。